1、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鸭湖垃圾填埋场竣工环保验收
2、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运营单位:深圳市深能环保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上洋村(垃圾场中心坐标为:北纬N22º42′48.74″,东经E114º24′56.2″)
5、填埋场规模:占地面积约20.07万平方米,填埋量约150万立方米,垃圾成分主要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于2015年年底起正式停止收纳垃圾,2016年初对填埋区进行简单封场,目前全部覆膜密闭。
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MBR(反硝化+硝化+UF)+反渗透”,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出水排放量不超过190m3/d,出水排放达到《生活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及上洋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较严者后经专用排污管接入上洋水质净化厂处理。
现状评估阶段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膜浓缩液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回灌填埋场,由于盐类及有机物的富集,对渗滤液处理站稳定运行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为实现垃圾渗滤液的全量化处理,鸭湖垃圾填埋场于2023年增加一套33吨/日膜浓液处理设施,用于处理渗滤液处理中间过程产生的膜浓缩液。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秦工 0755-82345093
鸭湖浓缩液专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pdf